根据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《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建议》〔2026年气字(第3期)〕和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(2024年修订版)的通知》(通政办函〔2024〕7号),结合空气质量改善情况,经研究,我市于1月8日1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。
供 稿:大气处
审 核:郭 炜 李 婷
发 布:张萌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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